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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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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gs 政务公开文件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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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事业发展及招生计划,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布局规划与调整;负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托幼园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各类办学机构的开办、变更、撤销、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教育机构执法相关工作和宏观管理高等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民办教育有关办学机构,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负责学校的国际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工作;督促检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社区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督促检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及学生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指导学校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以及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联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文字;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宣传和执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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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文件录入:bgs 责任编辑:b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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