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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作者:bgs    政务公开文件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对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

2、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区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

3、对镇(街道)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参与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实绩进行考核;

4、对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

5、对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及教师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全区“两基”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7、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8、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及其办学水平等级评估;

9、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向区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按照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的批复》(明机编[200646号)的要求督促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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