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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校长公告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校长公告

作者:人事股    政务公开文件来源:人事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8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社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校长1名。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06]67号,直接点击查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高明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校长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561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小学高级教师(含中学一级)或以上职称

3)具有八年或以上中小学教育工作经历,有从事小学教育行政工作五年以上并至少有三年任中小学校长或副校长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实行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68-6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8828232288282312;联系人:叶和新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以及相应的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

4、资格审核:报考对象资格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由教育局确定。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凡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加分(最高可加6分)计入总成绩:获省级名校长、优秀校长或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加6分;获地市级名校长、优秀校长或省级优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者加4分;获县(市、区)级名校长、优秀校长或地市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者加2分(加分只计算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颁发的奖项,多项只取一项,同一奖项取最高一项,不重复计算,最终解释权为高明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总成绩(含加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验和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一经考试录用,可享受区内公办教师的福利待遇。校长年收入13万元至15万元。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以及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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