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方案 | 热 | |||
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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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事股 文章来源:人事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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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方案 为健全我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打造一支具有综合素养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的若干意见》(明教[2007]58号)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和时间 各镇(街道)教育组、全区中小学校及其在编在册的教师。其中,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纳入学年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考核内容 教育组和学校的考核以贯彻落实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为主要内容,由学习管理、学习实施、学习成效三部份组成(详见附件1);教育组副组长、学校校长及教师的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和学习成效三部份组成(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教育组、区直学校、初级中学和教育组副组长、区直学校及初级中学的校长由我局组织考核;小学和小学校长由所辖的教育组组织考核;中小学教师由所属学校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区教育局考核对象 1、材料准备: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要准备一份学年度政治、业务学习的总结一式两份交区考核小组,并在考核会议上一并进行述职。 2、对照《佛山市高明区学校贯彻落实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考核指标》和《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分,交局考核小组。 3、查阅档案资料:被考核单位要将一学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的书面材料、学习会议记录、教师学习签到簿等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二)教育组考核对象 参照区教育局考核对象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具体由各教育组明确。 (三)学校考核对象 1、材料准备:教师个人要准备一份学年度政治、业务学习的总结交学校考核小组,并将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纳入学年考核会议一并进行述职。 2、对照《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指标》教师进行自我评分,交学校考核小组。 3、检查学习笔记:学校考核小组要对教师一学年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的笔记、学习签到等资料进行检查。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考核指标 2、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指标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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