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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方案         

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方案

作者:人事股    文章来源:人事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方案

 

为健全我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打造一支具有综合素养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的若干意见》(明教[2007]58号)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和时间

各镇(街道)教育组、全区中小学校及其在编在册的教师。其中,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纳入学年度教职工学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考核内容

教育组和学校的考核以贯彻落实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为主要内容,由学习管理、学习实施、学习成效三部份组成(详见附件1);教育组副组长、学校校长及教师的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和学习成效三部份组成(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教育组、区直学校、初级中学和教育组副组长、区直学校及初级中学的校长由我局组织考核;小学和小学校长由所辖的教育组组织考核;中小学教师由所属学校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要求如下:

(一)区教育局考核对象

1、材料准备: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要准备一份学年度政治、业务学习的总结一式两份交区考核小组,并在考核会议上一并进行述职。

2、对照《佛山市高明区学校贯彻落实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考核指标》和《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分,交局考核小组。

3、查阅档案资料:被考核单位要将一学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的书面材料、学习会议记录、教师学习签到簿等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二)教育组考核对象

参照区教育局考核对象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具体由各教育组明确。

()学校考核对象

1、材料准备:教师个人要准备一份学年度政治、业务学习的总结交学校考核小组,并将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纳入学年考核会议一并进行述职。

2、对照《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指标》教师进行自我评分,交学校考核小组。

3、检查学习笔记:学校考核小组要对教师一学年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的笔记、学习签到等资料进行检查。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考核指标

2、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考核指标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OO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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