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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招生考试办公室           

招生考试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招生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8828239688282386

 

高考报名、体检及填报志愿

中考报名、报志愿及录取

自学考试报考、免考、转考等

 

高考报名、体检及填报志愿

流程概述:主要处理高考报名、体检及填报志愿的业务。包括处理报名卡程序、体检程序、处理填报志愿程序等环节。

业务流程:

Δ 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网报名

Δ 安排体检程序

  完成体检电子档案

  学校把考生体检结果归档

Δ 考生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网填报志愿

  

 

中考报名、报志愿及录取

业务流程:

  1、报名:

 考生通过佛山市招生考试网填报

  2、报志愿:

 考生通过佛山市招生考试网填报

  3、录取:

  3.1毕业学校整理,上送考生档案,数据录入

  3.2录取学校按分数,志愿分批进行录取、调检

  3.3确定录取人数,打印录取名册递交有关科室

流程图:

 

 

 

 

 

  

自学考试报考、免考、转考等

 

一、报名报考

1、新生(第一次报名的考生)报名、报考流程

2、旧考生报考流程

注意事项:

1、考生每次报考只能选择一种报考、查询方式。

2、高明区考点代码:0684

3、新生报名时间:每年的1510日、71520日。旧考生每年的报考时间分别在15711月,1月为5日至10日,7月为15日至20日,5月、10月具体报考时间以省考办公布为准。

4、收费标准:考试费用37/科,准考证费用15/证。

5、我省自学考试开考方式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系统委托开考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仅供主考学校独立办班(简称独立办班)开考和既面向社会开考也向独立办班开考三种。仅供独立办班开考专业考试只接受参加独立办班助学辅导的考生集体报考。选择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除可参加4月和10月安排的课程考试外,还可参加1月和7月安排的公共课程考试;选择了仅供独立办班开考专业的考生,除可参加1月和7月安排的课程考试外,也可参加4月和10安排的有关课程考试。

二、考试相关事项

1、每年的14710月举行考试,具体时间为4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日,10月为最后的一个星期六日,1月及7月省考办于报考前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2、自考书籍等资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3、考生于考试前10天拨打电话“96040或登陆5184网站查询试室座位,换(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一周到现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遗失准考证而又需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到区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参加当次考试。

4、高明区自考考场:高明区纪念中学

5、论文、实践考核:一般通过2/3科目后,申请该专业实践考核(具体情况由各地主考学校规定,请联系各主考学校)。所有科目通过后,联系主考学校,参加论文和论文答辩。

三、合并准考证号

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区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

2、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

4、费用:10/次。

四、转考

(一)外省转入

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并记下自己的外档号,然后向区自考办提交转出省准考证、我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费用:10/

(二)转出外省

考生需把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后,向区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省考办审核后,向转入省考办寄出考生的考籍档案。考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后,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通知书》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3、费用:10/

五、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区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办理免考登记只是对考生免考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免考最后由省考办审核批准。

3、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费用:10/科。

几点说明:

1、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英语(二)和综合英语(一)课程。

2、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英语(二)、综合英语(一)和综合英语(二)课程。

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A)和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课程。

42007年后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系统在一般情况下会自动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A)和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课程,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如没有免考,可通过上述免考程序办理免考。

5、更详尽的课程免考信息请咨询区自考办。

六、考籍更正

(一)基本信息更正

考生可通过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若考生认为基本信息中任何一项不准确,可办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区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成绩更正

考生可通过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成绩,若发现有不准确的可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区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若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委托开考课程的成绩更正,须通过主考学校模块中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功能,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

3、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七、申请毕业

毕业办理时间:6月或12月的1520日。

(一)考生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且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一致;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课程顶替符合规定;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毕业申请的程序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申请成功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广东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要求正反面打印并使用激光打印机和80g/㎡或以上的A4打印纸),校对正面的各项内容,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加盖思想品德鉴定栏印章。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校对正确并加盖了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印章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交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

3、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1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1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手续。

4、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在下一次再办理毕业申请。

5、遗失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时考生须到省考办提交书面申请书,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均可)、《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彩色大一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

6、遗失《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可以向省办申请办理证明。办理时考生须到省考办提交毕业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如需要办理毕业证明的,可凭《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自行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8、办理毕业登记只是对考生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最后由省考办审核批准。

9、办毕业费用:38/(包括30元审定费及8元证书费)

10、考生毕业证领取:区自考办电话通知本人,由本人凭办理毕业的凭证及身份证到区自考办领取。(考生《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联系电话一定要保持畅通)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再次忘记密码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区自考办重新设置密码。

2、考生在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手续登记后,可以在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考试成绩由考生通过电话或网上查询,如考生要复查分数,可在当次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到区自考办提出申请。

4、《学历鉴定证明》可到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佛山禅城轻工三路18号,电话:82309096)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办理。

5、除报考及办毕业期间外,每月的1520日为自考业务办理时间(节假日休息)。

6、区自考办地址: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跃华中学侧区教育局二楼右侧招生办,电话:88282396

7、考生还可通过广东省考试服务网(www.5184.com)或广东自考服务网(www.6684.com/index.asp)或高明教育信息网(www.gmedu.org)查询自考的相关信息。

 

成人高考报考考生须知

 

一、报考流程

1、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cr进行预报名

并取得预报名号

2、本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预报名号到招生办进行现场正式报名

1、资格审核

2)、凭缴款单到银行缴费

3)、凭缴款收据和预报名号进行电子摄像

4)、核对报名表,核实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确认不能修改

5)、交材料,领回执

 

二、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间:91-5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96-10日。

2、报考收费:37/科。

3、考生报考考试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的现用姓名,录取时以此姓名为依据。考生请把身份证和毕业证分别复印在A4纸上。

4缴交材料清单

1)报考考生需交已验核的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及正式报名表。

2)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毕业证的自考毕业生,需交省自考委的证明。

3)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毕业证的成高毕业生,需提交盖省招委公章的专科录取名册及专科学校出具并盖公章的成绩合格证明。

4)照顾加分录取的考生同时需交经验证的相关材料的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区招生办)

5)归侨、归侨子女、台湾省籍的考生必须有地级市侨办或台办证明。

5、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凭回执及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6、专升本、“高职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报名后需及时与有关学校联系,明确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

7、考生可自行到书店购买相关书籍。

82008年考试时间为101112日。

    9、区招生办咨询电话:88282396

注:相关信息请登录佛山招考网(http://kszx.fsjy.net/)或高明教育信息网(www.gmedu.org/zk/cg/Index.html)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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