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基础教育股 |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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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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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股 学籍管理咨询电话:88239220 民办教育管理咨询电话:88282511 监督、投诉电话:88282383 转 学 休 学 复 学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 转学须知 1、转学是指在校学生中途转去另一所学校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不用办理转学。初三、高三第二学期和高一级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 2、转学由学生家长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联系转入(接收)学校,经转入学校同意后,到相关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3、中小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每学期结束前一周至放寒暑假的第一周、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一周内进行,其他时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4、转学时所需资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暂住证等证明。 5、区、镇(街道)办理转学审批的单位:高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话:88239220,地址: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荷城街道教育组,电话:88213350,地址:河江开发区丹霞路;杨和镇教育组,电话:88803683,地址:杨和镇政府大楼内;明城镇教育组,电话:88831501,地址:明城镇文二东街;更合镇教育组,电话:88841262,地址:更合镇政府大楼内。 转学流程 一、小学学生转学 (一)转入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转学手续: ①到转入(接收)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转入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组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并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外区学生转入还需)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②到原就读(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原就读学校所在镇(乡、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到转入(接收)学校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到转入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组审批——→(外区学生转入还需)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转出 到原就读(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原就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教育组审批——→(转出高明区的学生还需)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到转入(接收)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到转入学校所在的镇(乡、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再回原就读学校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初中学生转学 (一)转入 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转学手续: ①到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并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②到原就读(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原就读学校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到转入(接收)学校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再回原就读学校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二)转出 到原就读(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到转入(接收)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到转入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再回原就读学校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三、普通高中生转学 (一)转入 到原就读(转出)学校开具《普通高中转学证明表》一式三份——→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接收)手续——→到原就读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跨地级市、跨省转入以及佛山市统招的学生还需)到佛山市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学校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外省学生转入,必须有广东省户籍,转入佛山市统招学校须有正当转学理由、学校等级相同以及完备的程序手续。 (二)转出 到原就读学校开具《普通高中转学证明表》一式三份——→到高明区教育局审批——→(转出佛山市以外、佛山市统招的学生还需)到佛山市教育局审批——→到转入(接收)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到转入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审批——→回原就读学校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中小学生休学、复学流程 一、休学 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的原因和期限。因病休学的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给休学学生,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到学校办理续休手续。 二、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持《休学证明》回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学校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的年级就学。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 一、流程概述:
二、申请筹设和正式设立民办学校须提交资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包含对照《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建设情况);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或合格意见书; 7、防雷部门出具的防雷设施验收合格意见书; 8、建设部门(或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房屋和建筑物验收或鉴定合格意见书; 9、设有学生饭堂的要有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 三、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学校 类型 开办资金(元) 校园占地面积(㎡) 校舍建筑面积(㎡) 在校生规模 负责人学历、职称 师资配备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元) 图书 户外活动场地 备注 托 儿 所 4个班规模的不少于30万,每增加一个班须增加3万以上 1000㎡;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5㎡;有独立的建筑基地 生均6㎡以上。托儿班活动室面积每班65㎡以上(与寝室分设的40㎡以上);乳儿班活动室面积90㎡以上。卫生间每班8㎡。每班有独立封闭的活动室,全所须有音乐活动室和创游活动室 单独的托儿所不超过5个班为宜。乳儿班及托小、托中班15—20人,托大班21—25人 具有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教师专业合格率100%,保育员具初中以上文化,保健医(护)师(士)具中等医护专业毕业以上学历;所有保教人员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书上岗 15万以上,班均3万 师生总数与藏书量的比例为1:3 班均60㎡,其中全所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面积为㎡=180+20(N-1)(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保教人员与婴幼儿比例乳儿班为1:4,托小班为1:5,托中班为1:7,托大班为1:8;每班有教师2人,保育员1人或教师1人,保育员2人 幼 儿 园 6—9个班规模的不少于40万;9个班以上每增加一个班须增加5万以上 2700㎡;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5㎡;有独立的建筑基地 生均10㎡以上。活动室面积每班90㎡以上(与寝室分设的54㎡以上);卫生间每班15㎡。每班有独立封闭的活动室,全园须有音体活动室、创游活动室和美术室 不少于6个班,大班班额不超35人,中班班额不超30人,小班班额不超25人 大专、幼儿园高级职称,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教师专业合格率100%,学前大专学历30%以上,保育员具初中以上文化,保健医(护)师(士)具中等医护专业毕业以上学历;所有保教人员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上岗 30万以上,班均5万 师生总数与藏书量的比例为1:6 每班不少于60㎡,其中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面积为㎡=180+20(N-1)(N为班数),有固定的户外器械区 教职工与幼儿比例全日制为1:7,寄宿制为1:5;每班有教师2人,保育员1人。须配备专职保健医生 小 学 不少于 200万 20000㎡(寄宿学校25000㎡);生均占地不少于10㎡(寄宿学校12㎡) 生均10㎡以上(寄宿学校每住校生增加2㎡) 不少于12个班或500人;班额不超45人 大专、小学高级,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专任教师学历100%达标,50%以上达大专学历 100万以上 生均藏书20册 有 租用场所租赁期不少于10年 初 中 不少于 300万 35000㎡(寄宿学校40000㎡);生均占地不少于16㎡(寄宿学校18㎡) 生均10.1㎡以上(寄宿学校每住校生增加2㎡) 不少于18个班或900人;班额不超50人 本科、中学一级,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专任教师学历100%达标,50%以上达本科学历 200万以上 生均藏书25册 有 租用场所租赁期不少于10年 高 中 不少于 600万 不少于45000㎡;生均占地不少于18㎡(寄宿学校不少于20㎡) 生均10.4㎡以上(寄宿学校每住校生增加2㎡) 不少于18个班或900人(完中有12个以上高中班、600人以上高中生);班额不超50人 本科、高级,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专科教师学历100%达标,其中初中30%以上达本科学历 300万以上 生均藏书30册 有标准 租用场所租赁期不少于10年 中等职业学校 不少于 600万 不少于20000㎡(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 不少于6000㎡(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 三年内达到600人以上 本科、高级,具有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并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每专业至少配中级以上专任教师2人 300万以上 生均不少于20册 有 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践活动基地。租用场所租赁期不少于10年 自学考试辅导学校(中心站) 不少于 30万 500㎡以上(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全) 本科、高级 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20万以上 租用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文化技术培训中心 不少于 30万 500㎡以上(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全) 年培训人数达200人 专科、中级,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 20万以上 租用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说明:申请设立的民办学校除符合以上基本标准外,还必须具备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或意见书、防雷部门出具的防雷设施验收合格意见书、建设部门(或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房屋和建筑物验收或鉴定合格意见书、设有学生饭堂的要有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并经区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领取办学许可证后才能招生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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